×
×
教学科研
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3-15 来源:教学科研部 浏览:244次
分享到:

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):

为持续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,发挥科研引领、学术支撑作用,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,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》(中民协〔20247 号)要求,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要求

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、特色发展为主题,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、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(机构)为基本研究单位,为解决与其办学、教学、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。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。

二、支持奖励

根据需要,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、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,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。依据结题鉴定结果,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,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,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。

三、申请人条件

(一)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、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;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(二)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,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。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

(三)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。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,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。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,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。课题立项后,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,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/3

四、申请限额

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,我校最多可申报3项。

五、完成时限

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完成时限为1-2年,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。
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
1.申报人于415日前将课题申报书、课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教务处。

2.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。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(左侧装订),需本人签字确认。

报送地址:科技楼1131

联系人:罗潋澄 18487718203

 

附件:1.关于电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

2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(2024年度)申请书

3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(学校发展类)推荐汇总表

4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(2024年修订)

 

 

云南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

2024315